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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境外合格投资者额度限制正式取消!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大幅简化 [打印本页]

作者: 哈蛤大笑    时间: 2020-5-7 21:57
标题: 境外合格投资者额度限制正式取消!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大幅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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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项金融市场开放政策落地。5 月 7 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
二是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
三是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
四是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
五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
六是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规定》明确,合格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汇入币种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合格投资者如需汇出已实现的累计收益,托管人可凭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或指令、合格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照中国境内相关税务法律法规足额缴纳税费的承诺函等,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相关资金汇出手续。合格投资者清盘(含产品清盘)的,托管人可凭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或指令、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税务备案表(按规定无需提供的除外)等,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相关资金汇出及关户手续。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汇出与汇入的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不得进行人民币和外币间的跨币种套利。
合格投资者在境内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仅限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风险对冲产品和符合规定的金融衍生品。
栏目主编:张杨 本文作者:张杨 文字编辑:张杨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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