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规则
1、请遵守下列赛事规则
①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全程佩戴号码布于胸前明显位置,并佩戴赛事计时手环,否则予以取消成绩;
② 选手必须按指定的路标行进,不得抄近路,不得搭乘任何交通工具,不得借用外力,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③ 比赛将设 4 个打卡点(CP1 到 CP4),每个参赛选手必须经过打卡点并获得打卡方可生效,缺少任一个打卡点的打卡记录将无法取得有效比赛成绩;
④ 必备装备选手必须全程携带;
⑤其余经赛事组委会判定的不符合赛事规则的情况。
2、违反下列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并且列入赛事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该赛事。
① 报名信息与身份证明不符者;
② 违反运动精神和道德 ( 如打架、辱骂裁判等 ) ;
③ 私自涂改、更换号码布或与参赛资料不符者;
④ 经查实,由他人替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