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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楼王”为填资金缺口偷卖亲哥房产,还“一房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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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8 15:2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昔日“楼王”因欠下高利贷,竟铤而走险将自己和亲兄弟的多套房子多次变卖、抵押给多人,诈骗数额巨大、受害人众多。
18日,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由济宁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姚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姚华将违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
盖楼卖房尝到甜头 疯狂平地起楼
2007年,姚华还只是一个木工,靠包木工活维持生计。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济宁市高新区的一个村里要建楼房,便跟自己的亲哥哥姚国一起承包了村里的部分土地,用来建房子。他在路南建了两幢楼,姚国在路北陆陆续续盖了120户左右,楼房建成后,除部分房屋抵工程款外,大部分房子都归其兄弟二人各自所有。
出于对弟弟的信任,姚国将自己房屋交易的工作全权交给了姚华处理,兄弟二人的房子很快就卖了大半,资金迅速回笼。
从楼市上赚得盆满钵满的姚华一发不可收,2012年再次与哥哥合作,这次由他哥哥承包地,他出资建房,两人商定房屋建成后六四分红。姚华将卖房赚来的所有钱都投入到新的房产开发中,却不料横生变数。
建房物料、水电费用的增加,姚华还能勉强承受,然而过高的人工费用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2012年3月,在预算超支的情况下,为保证施工现场水电不停、按期完工,他开始四处借钱,周围能借的朋友全借遍了,仍旧堵不上资金缺口,迫不得已,他借了五分利的高息贷款,所有借款前后加起来达到了300万。
为填补资金缺口偷卖亲哥房产
2012年8月,他正在为资金发愁的时候,有人找他来买姚国名下的房产,大笔的现金流出现,他心动了。相对于外面的高利贷,这笔钱是不需要利息的,只要新房建成,自然就有钱还给姚国。
于是他将黑手伸向了亲哥哥的房产,短短几个月,他以哥哥的名义暗自卖出了四套房屋,获得购房款共计69.6万元。这些钱被他如数投入到新建房中,然而依旧是杯水车薪。
借的钱到期还不上,他就开始拿自己名下现成的房子抵债,并以房产抵押的方式开始新一轮的借钱,然而欠债的窟窿越来越大,但能够用来售卖、抵押的房子却越来越少,他动起了一房多卖、一房多抵的心思。2013年4月,他又陆续借款约90余万元,2014年年底,他的资金链断裂,巨额债务彻底吞噬了他。
屋漏偏逢连夜雨,同年年底,姚国在查看楼盘时发现自己未售出的房子居然亮起了灯,还张贴了春联,经过打探才得知姚华居然瞒着自己把房子卖了。亲兄弟也得明算账,他气冲冲地跑到姚华家里讨要说法,并准备报案解决这个事。
然而弟媳妇的一句“哥,别报案,如果报了案,姚华被抓起来,这个家就散了”,让他心软了下来。经过协商,被卖掉的4套房,加上之前他给姚华的工程借款,最后姚华答应给他13套房产作为补偿。
无力回天 留下遗书不知所终
这个时候,没有人知道姚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那白纸黑字允诺给他哥哥的13套房产,已经有多套出售或者抵押了出去,实际都不在他的掌控之中。为了搞到钱,姚华已经在违法犯罪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2012年至2015年期间,姚华在资金链已经断裂、身负巨额债务的情况下,隐瞒其真实财务状况,以一房多卖、一房多抵等手段,与多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他人钱款,并且他在不具备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已卖出的房屋及哥哥姚国的房屋作为借款抵押骗取众人信任,以干工程、支付工人工资等名义向多人借款。
2015年11月份,债台高筑的他早已还不上任何钱,面对借款人隔三差五到家里闹事,他留下多封遗书便不知所终。那些借钱给他的人讨债未果,只得把矛头转向了他哥哥,霸占了姚国的多处房屋。这场牵扯无数人的“房产”噩梦,一直持续到2018年姚华再次现身,这一次,曾经风光一时的“楼王”再也无处可躲,从白手起家到腰缠万贯,再到负债累累,十年一挥间,他最终逃不过法律的惩罚。
检察官说法
民刑交叉案件检察官精准定性
这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所争议,案例中所涉房屋为非法自建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无法进行抵押登记,而姚华又涉及多种诈骗行为,因此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做出了具体分析。
承办检察官经分析每起犯罪事实,在定性上,将利用签订购房合同手段,在签订合同前,履行合同中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侵占他人购房款的行为,定性为合同诈骗。将以虚假产权作为抵押,向借款人隐瞒房产已被卖出或者已被抵押的事实,向他人借款的情形,以及在姚华已经身负巨额债务,不具有偿还能力下仍大量举债,后逃匿的行为,定性为诈骗罪。
经审查,姚华利用签订购房合同等手段诈骗他人钱款184万余元,利用虚假房产担保等手段向他人借款33.7万元。在认定的犯罪事实中,有一处房屋居然在短时间内被买卖、抵押达4次之多。
检察官提醒:房产交易要慎重,买房前一定要核实卖家身份、公司证件及房屋状态,签订明确的书面合同,一旦出现纠纷,拿起法律武器依法捍卫自己的利益。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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