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扬州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杨先生购房受骗,国新房产没有责任?

[复制链接]

58

主题

58

帖子

184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8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4-23 23:2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范亚康)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房屋,在缴纳订购意向金后,对方签订合同的员工却神秘失踪。鄂尔多斯市民杨先生在和房产经纪公司多次交涉后,均没有结果。
据杨先生回忆,2019年10月20日,他和鄂尔多斯市国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房产)签订了《委托订购意向书》。意向书中约定:杨先生委托国新房产购买东胜区世博芸商住小区面积为205平方米的房屋,总价95万元。甲方(杨先生)于签订协议当日向乙方(国新房产)支付订购意向金7万元,且同意乙方将此意向金作为定金转交售房人。售房人收取该定金后,运用定金罚则的约束。过户变更成功后,该定金即转为房款。协议期限为2019年10月20日至2019年11月1日。
“合同签订后,跟我签订合同的国新房产员工冯博对我说,他们公司都有任务,希望我将协议约定的金额打入他的个人账户,帮助他完成任务。我当时觉得反正也和他们单位签订了正规协议,他个人有任务也是正常的,就将协议约定的7万元订购意向金打入了冯博的个人账户。”4月22日,杨先生告诉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2019年11月1日协议到期后,他没有等到国新房产和他联系办理房屋的相关手续。他开始和冯博联系,然而让他感到不安的是,冯博却联系不上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多次试图和冯博取得联系,却联系不上。
感到事情不对,杨先生多次到冯博的工作单位国新房产沟通此事,均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杨先生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4月22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根据杨先生提供的电话,多次试图与冯博取得联系,但冯博的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空号,另一个已经停机。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国新房产负责人郭锦瑞,他说:“冯博在我公司任职期间偷走了公司的合同,离职后冯博利用公司合同进行了诈骗。目前,我公司已经就此事报案。我们曾经和当事人协商先期帮助解决此事,但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解决。目前只能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了。”
对于郭锦瑞的说法,杨先生并不认同。杨先生说,冯博在与他签订合同时还没有和房产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依然属于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冯博的行为也就依然代表房产公司。随后,杨先生给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出示了一段手机视频。视频中,房产公司一名叫胡慧的工作人员承认,从2019年10月18日开始冯博处于失联状态,3个工作日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宣布冯博离职。“房产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单方面宣布冯博离职,但合同是2019年10月20日签的,房产公司说冯博签合同时已经离职是在逃避责任。”杨先生说。
随后,记者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了解到,2020年1月2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已经对冯博涉嫌合同诈骗一事立案侦查。










您目前使用的是【试用版】,很多功能受到限制!!如果试用此插件之后满意,对您产生了帮助,请购买正式版支持一下辛苦的开发者,插件的持续发展离不开正式版用户的支持,优秀的应用得益于您的捐助,点击下面的链接去Discuz官方应用中心购买正式版永久授权


https://addon.dismall.com/?@csdn123com_todaynews.plugin
正式版后续更新升级免费,一次购买,终身使用!
收藏收藏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

打赏支付方式:

打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亲,赶快加入我们吧!
X
0514扬州网X

0511.net镇江网 分享生活 温暖你我

0511.net镇江网|镇江大小事,尽在镇江网! 镇江网由镇江亿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建。镇江网汇集了镇江本地新闻信息,视频专题、国内外新闻、民生资讯、社会新闻、镇江论坛等。镇江网是镇江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门户网站,是镇江人浏览本地新闻的首选网站。...

点击查看详情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