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我们聊到了有人开车玩手机,被交警当场抓获,居然声称 " 只是用手机在看导航而已 ",最终的结果我们都知晓了。之前我们还聊到了有人绿灯不走,后车司机忍无可忍,上前拔掉前车钥匙,结果搞的自己被拘留 3 日 ……
" 弱势保护 ":到底是谁是弱势?
又保护了谁?
中国交通的怪相也许真的三天三夜说不完。大虎悠曾经力挺当年的《沪 18 条》,也对后续的交规变革的部分内容表示不理解和不支持。记得办公室里的同事曾经和我们分享了一个案例,是关于 " 高速隧桥坠人 " 的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有车友在高速上开车,进入一段隧道后,一路按照限速 80 前进,就在钻出隧道的一瞬间,却从隧道上方掉下一个人来,那结果肯定是发生伤亡事故了。但是事后处理时,车主却往往因为 " 弱势保护 " 和 " 人道主义 " 原则而承担一定的责任。
怎么说呢?作为驾驶员我们开车在路上规规矩矩,一切都按照交规规定的内容来办事,那么遇到并非我们责任导致的事故,为何我们要背上一定的责任呢?从道理上这确实有点说不通。到底该不该存在所谓的 " 弱势保护 "?
河南济源发生一起事故
车辆撞伤学生,车辆无责
之前上海交警有过几次典型的判例,主题就是尊重交通法规,人人都是交通人,人人都要遵守交规。那么外省对 " 弱势保护 " 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最近,河南济源的一次案件,也许算是给出了答案。
虽然发生在上个月,但最近却通报了出来。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一四年级小学生想要乘坐公交车,那么看到公交车快要进站了,于是心里着急拔腿就跑。可当时横道线却处于红灯状态,路上的汽车当然是正常行驶的。
突然间孩子拔腿就跑,刚好有一台经过的汽车因为孩子起跑太突然,而一下子慌了,等到全力踩住刹车时,早已经一头撞上了。孩子被撞受伤倒地,车主则拨打电话报警,等待警察前来处理。
最终万幸,孩子没有内伤,但是对方车辆却因为撞击而导致损坏。交警对此会如何判罚呢?河南济源最终给出了最终判罚结论:孩子因为闯红灯被撞,对方车辆是正常行驶状态,因此孩子承担全责。孩子父母需要赔偿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
角色互换,换位思考
设身处地,为对方多想想!
话题回到道路交通行为本身:还记得最近火爆全网的 " 隧道里有人推婴儿车散步 " 么?4 月 14 日,广东车主驾车进入隧道,却突然发现隧道里有人推着婴儿车遛弯!幸好车主反应敏捷,刹车的同时一把将方向盘控制住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里我就想问了:如果车主反应没那么快,出了事,责任算谁的??
大妈满街逛、大爷推车行车道上下窜,一副自己是 " 弱势群体 ",你车子就不敢撞我的难看 " 吃相 "。类似这样的怪相,我们的交规又能不能做到无论对方几岁都严罚呢?如今的道路上,开车的人越来越提心吊胆。
说一千道一万,大虎悠个人觉得,无论是谁都需要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一下:当你在方向盘后面的时候你是驾驶者,但当你徒步走在街上的时候,你也就是个行人。互相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一下,也许真的就会省去很多很多的争议和纠纷。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