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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17 日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广州执行轻型汽车国六 b 阶段排放标准的时间由 2019 年 3 月 1 日调整至 2019 年 7 月 1 日,并设置 2 个月过渡期,方便市民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
资料图。中新社发 马世安 摄
根据国家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中国第六阶段 ) 》规定,全国最迟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相对宽松的 " 国六 a 阶段 " 标准,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较严格的 " 国六 b 阶段 " 标准。
此前,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1 月印发了《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 2018 — 2020 年 ) 》,将全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统一为 2019 年 7 月 1 日。根据有关要求,广州市将执行轻型汽车国六 b 阶段排放标准的时间,由此前计划的 2019 年 3 月 1 日推迟 4 个月,与全省同步实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广州市此次执行国六排放标准仅针对总质量不超过 3.5 吨的轻型汽车,重型汽车 ( 总质量 3.5 吨以上 ) 仍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已经注册登记的旧车并不受影响,可以照常使用;广州市将设置 2 个月过渡期 ( 2019 年 7 月 -8 月 ) ,在过渡期内,车主可依据有效凭证,为 2019 年 7 月 1 日之前已购买或已从外地转出的国五排放标准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该局称,目前民众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查询车辆是否达到国六排放标准,一是通过《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查询,自 2017 年 1 月起生产和进口的新车 ( 包括进口车和国产车等 ) 都会配有《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清单上会备注该车是否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二是通过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民众可登录生态环境部主办的机动车环保网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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